【周星馳于文鳳案】周星馳投得天比高地皮後 指信置黃志祥提議合作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11/26 18:52

最後更新: 2020/11/26 19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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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星馳作供後離開。(梁偉榮攝)

影星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追討逾7,000萬分紅案,今(26日)於高等法院續審。周星馳今午續作供指,周於2004年4月首次涉足買地建屋項目,周指早已有興趣收購天比高及指示于辦事,並非因于推薦而決定入標。周指當時並不擔心融資,對自己賺錢能力有信心。周指最終以3.2億投得地皮後,曾有地產界「劉先生」指其出價太高,著周撻訂,周指信和集團主席黃志祥則提議合作。

周星馳今午續作供,代表于文鳳的資深大律師續盤問周,周指於2004年4月投資天比高項目,他表對天比高早已有興趣,並指未于作研究分析等功夫,並非因于推薦下才入標。

周指對融資安排並不擔心,他指即使銀行提供融資額度不足,亦有信心從其他方式處理,因他對自己的賺錢能力有信心。周認為投資的物業價值高的話,於尋找合作夥伴方面並不擔心,周指于亦對他有信心,並否認天比高的合夥人是由于介紹。

周指最終以3億元投得天比高地皮,周承認有朋友指他投標價太高,亦有朋友表示「買得好」,並有地產界朋友希望一同合作,當中包括信和置業(00083)主席黃志祥。周同意袁所指,當時周的地產界朋友「劉先生」指他投標價太高,著周考慮「撻訂」。

周指許多朋友包括地產商當時擬跟他會作,周強調一直看好投資物業前景,否則不會真金白銀投資。

于早前作供曾提及約於2002年聖誕節,周表示要送她一輛單車作聖誕禮物,但于表示不要單車,要求投資獲利10%分成。周供稱「完全唔記得有咁嘅對話」,並補充指是「無咁嘅對話」。但周表示有可能於任何時段提及送贈單車,周供稱因他本人很喜歡踏單車,有時會與于一起踏單車,但周指大多數是自己踏單車。聆訊明(27日)續。

 

記者:林育慧